快速中介服务协议
最新更新时间:2023-10-09 17:58:19
您好!欢迎使用快速网的快速中介服务协议。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本服务,请您审慎阅读、充分理解以下《快速中介服务协议》内容。如您使用了该服务,即表示您接受了本协议条款。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请不要申请或使用快速中介服务。
第一条 基本说明
1.1 “快速中介服务”是指企业或个人自行使用快速网提供的快速中介功能。
交易步骤:您提交快速中介申请-域名当前持有者验证域名-买家付款-双方自行协商域名交割-交易完成。
1.2 “买家”是指使用快速网快速中介服务协议的买方,“卖家”是指使用快速网快速中介服务协议的卖方,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统称为“您”或“用户”。
第二条 主体资格和行为保证
2.1 使用快速中介服务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使用快速网的快速中介服务。
2.2 快速网作为中介平台,您务必保证在使用本服务时提交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冒充他人、不得利用他人的名义发起快速中介、不得恶意申请快速中介服务误导其他用户;若出现此类情况,快速网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并由相关用户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 买家的权利义务
3.1 您理解并同意:提供给快速网的身份证明材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您应如实告知必要的交易信息,因提供信息不实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2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由买卖双方自行交割,意味着您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快速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您用以支付域名交易的款项应为合法所得,如因任何资金来源不正当原因导致的违法交易行为,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快速网无关。
3.4 您理解并同意:进行交易的域名一旦购买成功,无法选择退款;若买家在预付款后要求取消,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同时快速网有权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手续费,当买家缴清违约手续费后,快速网将为买家全额退款。
3.5 您理解并同意:您应根据相关协议向快速网提供快速网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同时在您使用快速中介功能时应保证交易行为符合规定,避免快速网因您的交易行为受到第三方诉讼、索赔或其他形式引起的损害等结果。
3.6 您理解并同意:快速网委托服务受买卖双方的时空属性等因素影响,买卖双方作为相对方在使用该服务时应互相理解与告知相关意图,并对彼此负责,快速网不对双方的交易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3.7 您知悉快速网仅提供快速中介的系统、技术与服务支持,并非域名的持有人或域名交易主体,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同意域名交易发票由域名出让人(卖家)为您开具,您可以与之协商解决;快速网根据相关规定开具该笔交易手续费费用发票给到实际支付手续费的一方。
3.8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申请本服务前或本服务结束后,快速网不承担您因拥有、转让及使用此域名导致的任何损失;同时,您有义务保护快速网免于受到任何因您持有或使用此域名而引起的诉讼、索赔或其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3.9 您理解并同意:快速网作为域名管理平台,非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没有处分权;卖家购买前请自行查询域名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是否被屏蔽、被部分软件或app拦截、被DNS污染或者存在非法网站内容等信息;快速网对待购域名及其之前的使用历史是否损害任何第三方的权益无审核的义务,如存在侵权行为,快速网将第一时间配合相关部门并根据规定向有关方出示您的信息;因该域名之前使用情况而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快速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卖家的权利义务
4.1 您理解并同意:提供给快速网的身份证明材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您应如实告知必要的交易信息,因提供信息不实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2 您理解并同意:您对提交的域名享有合法的权力,包括完整的所有权、持有权与处分权,且没有侵犯其他任何人的域名权力,不存在任何争议与纠纷。您提交域名前应向快速网确认以上事实是否符合要求,若您因隐瞒或其他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权益受损或引起第三方纠纷的,将由您承担全部责任及产生的后果。
4.3 您理解并同意:您应根据相关协议向快速网提供快速网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同时在您使用快速中介功能时应保证交易行为符合规定,避免快速网因您的交易行为受到第三方诉讼、索赔或其他形式引起的损害等结果。
4.4 您理解并同意:快速网委托服务受买卖双方的时空属性等因素影响,买卖双方作为相对方在使用该服务时应互相理解与告知相关意图,并对彼此负责,快速网不对双方的交易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4.5 当买卖双方确认交易后,您有义务配合买家完成域名所有权转交,如双方任一方有意终止交易,将由买家承担违约手续费。
4.6 若您委托的域名有瑕疵,如被墙(被国家防火墙拦截),或被加入工信部黑名单,导致买家买入后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由此可能给您造成损失的,快速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您理解并同意:在委托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或有用户举报交易的域名存在争议或纠纷,快速网有权单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判断,做出包含但不限于暂停交易、终止交易等操作,此情况下快速网有权利和义务查询情况,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交易延误或交易失败的责任。
4.8 您转让域名以后,将放弃与该域名有关的一切权益,买家将因此继受相关权益。
第五条 快速网的权利义务
5.1 快速网在服务过程中,确保您款项的安全。
5.2 在快速中介服务使用过程中,若域名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纠纷、投诉、仲裁、上级部门要求锁定等)情形,您理解并同意,不追究无过错方和快速网的责任。
5.3 出于我方独立并善意的立场,如果我们认为交易违背了《快速中介服务协议》,或者交易违背或可能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将会终止此项交易,并通过一切法律手段寻求法律保护。
第六条 费用
6.1 快速中介服务是一项有偿服务,申请者须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用户应按照快速网公布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手续费用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并按时完成支付。
6.2 快速网有权对费用收取标准作出适时调整的权利,并在快速网首页及相关页面公布,即视为通知。用户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继续使用快速网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同意。
6.3 用户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等产生的任何纠纷,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快速网有免于诉讼或仲裁的权利。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由您交易的域名而引发的任何涉及第三方的诉讼、索赔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快速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因国家法律、政府行为或管理机构的规定或行为造成交易失败,快速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成,任一方均同意向快速网主营业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9.2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9.3 快速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在线客服、工单等形式,与快速网客服中心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快速中介服务协议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域名快速中介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